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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
| 發(fā)布時間:2014/12/31 來源: 閱讀次數:1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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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9號 2014-12-15
為配合消費稅制度改革,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現公告如下:
一、在增值稅納稅申報其他資料中增加《部分產品銷售統(tǒng)計表》(表式見附件),由從事輪胎、酒精、摩托車等產品生產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報。
二、本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部分產品銷售統(tǒng)計表 稅款所屬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納稅人名稱(公章): 納稅人識別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額單位:元(列至角分) 項目
產品名稱
| 欄次
銷售數量
銷售額
一、輪 胎
1=2 3
其中:子午線輪胎
2斜交輪胎
3
二、酒 精
4=5 6 7
其中:用于乙醇汽油的酒精
5食用酒精
6其他酒精
7
三、摩托車(排量<250毫升)
8
填表說明: 一、本表由生產輪胎、酒精、摩托車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月填報。 二、本表“銷售數量”的計量單位:輪胎為條;酒精為噸;摩托車為輛。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2014年12月19日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為配合消費稅制度改革,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并發(fā)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公告”在增值稅納稅申報其他資料中增加《部分產品銷售統(tǒng)計表》,由從事輪胎、酒精、摩托車等產品生產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進行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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