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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提供給員工上下班的免費接送車汽油費能否抵扣? |
| 發(fā)布時間:2015/8/17 來源: 閱讀次數(shù):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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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公司提供給員工上下班的免費接送車,加的汽油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進項抵扣嗎?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十條規(guī)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公司給員工提供上下班的免費接送車,屬于集體福利,所加的汽油取得的進項發(fā)票不能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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