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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函[1994]376號 曾憲梓教育基金會教師獎免征個人所得稅 |
發(fā)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shù):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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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曾憲梓教育基金會教師獎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函 發(fā)文字號:國稅函[1994]376號 發(fā)文日期:1994-06-29 國家教育委員會: 你委教外港[1994]249號《關于建議對曾憲樣教育基金會教師獎獲得者免征個人收入調(diào)節(jié)稅的函》收悉,經(jīng)研究,函復如下: 一、根據(jù)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從1994年1月1日起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收入調(diào)節(jié)稅暫行條例已廢止,不再執(zhí)行?! 《⒃鴳棿饨逃饡铝τ诎l(fā)展中國的教育事業(yè),評選教師獎具有嚴格的程序,獎金由國家教委頒發(fā),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的法規(guī),對個人獲得曾憲梓教育基金會教師獎的獎金,可視為國務院部委頒發(fā)的教育方面的獎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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