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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等地地稅局以軟件沒更新為由仍未提高個稅起征點 |
| 發(fā)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shù):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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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在9月1號開始施行,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過,最近,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熱線4008000088不斷接到電話反映納稅起征點的問題,在河北唐山,天津武清,以及上海、廈門等地,某些地方稅務局以軟件沒有更新為由或者干脆不說明理由按照2000元起征個人所得稅?! ≡谏虾J幸患夜竟ぷ鞯膮窍壬皟商焓盏焦べY,令他和他的同事們不解的是,個人所得稅沒有按3500元征收,而是按2000元征收,雖然9月份發(fā)放的工資是8月份勞動所得,但新個稅法明明規(guī)定從9月1號起,按照3500元起征個稅,為什么地稅局要按照2000元起征? 吳先生:我們打電話給上海稅務局,應該3500起征,但是上海稅務局說不行,我們還是2000起征,因為我們的軟件沒跟上。我說這好象不是理由,沒跟上就可以給我們2000就起征了?他說不管,我們沒得到通知。后來我們到其他部門的人力資源發(fā)工資的時候問了一下,他們屈服于稅務局的沒辦法,后來都以2000起征,上海很多公司現(xiàn)在還是2000起征?! ∩虾J械囟惥值慕忉層质侨绾?? 上海市地稅局:您好歡迎致電閔行區(qū)稅務局?! ∮浾撸耗?。 上海市地稅局:您好哪位? 記者:我想咨詢一下…… 上海市地稅局:請問您是哪位?您哪位?我這邊是針對企業(yè)的?! ∮浾撸菏轻槍ζ髽I(yè)的? 上海市地稅局:對,如果你個人有問題,麻煩打12366咨詢?! ∮浾撸何也皇莻€人問題,公司的事,公司讓我問問?! ∩虾J械囟惥郑耗募夜镜??你能找你對應的稅務這邊的人員嗎?因為我不可能不負責這塊,要是稅務專員的話我們這邊很多稅務專員,并不是說,因為我們是對應,不是說每個都解答,而且可能有一些解釋方面的問題不是很方便。 記者:很簡單就兩句話,就是9月份它個人收入所得稅是按2000還是3500收???我們做一下賬?。俊 ∩虾J械囟惥郑河浱嵩趲っ嫔?。 記者:記提在帳面上是吧? 上海市地稅局:帳面上什么時候記提出來的? 記者:記提出來9月23號吧?! ∩虾J械囟惥郑?月23號那應該是記提的8月份的對嗎? 記者:對?! ∩虾J械囟惥郑喝绻?月份的工資的話應該是2000?! ∮浾撸喊?000收?。俊 ∩虾J械囟惥郑簩?。 記者:如果是記提的話是9月份的呢? 上海市地稅局:9月份記提的是9月份的工資還是8月份的工資這里面是有差別的?! ∮浾撸喝绻?月份的工資呢? 上海市地稅局:9月份工資的話是,如果記提的是9月份的公司是適用3500的?! ∮浾撸翰皇钦f不管是哪個月的工資都按3500收嗎? 上海市地稅局:這個政策,這個政策我只能說新聞里面的解釋是這樣,但是我們這邊的解釋并不是這樣?! ∮浾撸耗窃趺崔k,那我們是不是要回避一下把這個賬做一下呢? 上海市地稅局:這個是你們企業(yè)的事情,我不方便解釋?! ≈袊嗣翊髮W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岳樹民認為,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 ≡罉涿瘢褐灰?月份取得的所得,都應該按照9月份的規(guī)定來執(zhí)行?! ?2366納稅服務熱線也對此進行了解釋?! 》諢峋€:這個不管您是幾月份勞動所得,我們稅法只按實際發(fā)放時間,就是說得他個人所得的那個時間為準,他是8月份勞動所得,但是您8月份沒給的,等于他還沒有在8月份得到,9月份到手的?! ∮浾撸河浱峁べY是怎么回事? 服務熱線:那個是您財務上的問題,稅務一般不考慮財務的事,您有了這個所得才涉及個人所得稅,就是說它到手的那個,您發(fā)的時候那個同時發(fā)生了收入您單位代扣,什么時候發(fā)的什么時候扣,還沒產生納稅義務,收到錢的時候才產生納稅義務?! 叶悇湛偩衷浢鞔_指出:單位在9月發(fā)放的不管哪個月份的工資均應適用新個稅法。某些地方稅務局的做法明顯是與新個稅法相悖的?! ≡趶B門,也面臨著類似的狀況,聽眾反映由于軟件沒有升級,不能適應新個稅法的網(wǎng)上報稅的操作,地方稅務局也按照2000元起征個稅,在昨天才事情才有了轉機?! ÷牨姡呵皟商斓臅r候,如果通過廈門市地稅網(wǎng)申報個稅,發(fā)月薪的屬于提前到稅的企業(yè),整個地稅網(wǎng)系統(tǒng)沒有跟上新的稅法,沒有更新,如果我們通過網(wǎng)上報稅,只能按照舊的標準。按照2000塊的基準點來扣,到目前為止應該有兩天了。 我給中國之聲爆料有兩三天了,這整個期間我們都是在跟廈門市地稅在溝通,但是效果都不是特別好。今天,廈門市地稅給我們一個反饋,在網(wǎng)上申報的系統(tǒng)有一種新的辦法進行操作,目前可以按照3500里扣稅?! ∏皫滋於际菦]有辦法進行操作,而且對說這種他們沒有接到文件,系統(tǒng)怎么樣就得按照這個來報,他們沒有辦法更改。今天態(tài)度有所轉變,雖然盡管不是很好,但是還好?! ≈档米⒁獾氖牵P于新舊個稅法的銜接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在9月1號以前已經有了明確解釋,這就是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46號公告。而在地方執(zhí)行層面上進行得卻如此艱難,恐怕打擊的還是中央政策的公信力和信任度,不能不讓人深思和憂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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