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可否用2008年的留抵稅額抵減上年增值稅欠稅? |
發(fā)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shù):548 |
|
我公司2007年12月應交增值稅是貸方50萬元,在一月份申報時交了。2007年的年報經(jīng)會計師審計后,調(diào)整應交增值稅10萬元,拿到報告時是2008年2月份,調(diào)整分錄做在2007年,因此沒有申報。2008年1-6月的增值稅每月都有留抵100萬元。請問:我公司是否可以用2008年的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的10萬元欠稅?該如何申報?貴公司2007年經(jīng)會計師審計后出現(xiàn)了應交增值稅額10萬元,其所屬期限為2007年,可以視同欠稅。貴公司應在2008年2月份拿到審計報告的當月,將其稅款向稅務機關申報。如果貴公司在2008年1—2月份有進項稅留抵稅額,且大于10萬元,可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112號: 二、納稅人發(fā)生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時,按以下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ㄒ唬┰鲋刀惽范惗愵~大于期末留抵稅額,按期末留抵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ǘ┤粼鲋刀惽范惗愵~小于期末留抵稅額,按增值稅欠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三、為了滿足納稅人用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的需要,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fā)[2003]53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相關欄次的填報口徑作如下調(diào)整:? (一)第13項“上期留抵稅額”欄數(shù)據(jù),為納稅人前一申報期的“期末留抵稅額”減去抵減欠稅額后的余額數(shù),該數(shù)據(jù)應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方月初余額一致。? ?。ǘ┑?5項“期初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shù))”欄數(shù)據(jù),為納稅人前一申報期的“期末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shù))”減去抵減欠稅額后的余額數(shù)?! 叶悇湛偩株P于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有關處理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4]1197號)規(guī)定: 一、關于稅務文書的填開當納稅人既有增值稅留抵稅額,又欠繳增值稅而需要抵減的,應由縣(含)以上稅務機關填開《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式樣見附件)一式兩份,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各一份?! 《?、關于抵減金額的確定抵減欠繳稅款時,應按欠稅發(fā)生時間逐筆抵扣,先發(fā)生的先抵。抵繳的欠稅包含呆賬稅金及欠稅滯納金。確定實際抵減金額時,按填開《通知書》的日期作為截止期,計算欠繳稅款的應繳未繳滯納金金額,應繳未繳滯納金余額加欠稅余額為欠繳總額。若欠繳總額大于期末留抵稅額,實際抵減金額應等于期末留抵稅額,并按配比方法計算抵減的欠稅和滯納金;若欠繳總額小于期末留抵稅額,實際抵減金額應等于欠繳總額?! ?jù)此,請貴公司可按上述規(guī)定操作。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