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稅收政策和征管機構經歷了多次改革,致力于在保證充足財政收入的基礎上,提高行政效率,為各級政府及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2002年,法國稅務總局( DirectionGénéraledesImp?ts,簡稱DGI)成立了大企業(yè)稅務管理機構,其最重要的特點是同時設置了大企業(yè)管理署和國家國際審計署兩大部分,通過雙重機構設置保證大企業(yè)日常納稅申報和審計相獨立,兩大機構各司其職并密切配合。大企業(yè)管理署(DirectiondesGrandesEnterprise,簡稱DGE)專門負責對大企業(yè)納稅人進行征收管理、納稅評估及日常稅務檢查工作。DGE總部設在巴黎,下設部門主要包括三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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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
是14個專業(yè)化團隊(InterlocuteurFiscalUniqueTeam),負責對特定行業(yè)進行檢查,包括重工業(yè)、化工、建筑、金融業(yè)及奢飾品行業(yè)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需要,這些團隊會與大企業(yè)溝通合作,監(jiān)督相關的稅務管理、內控管理及稅收申報征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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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
是四個主要負責業(yè)務管理的部門,協助支持IFU專業(yè)團隊,包括稅務管理部、稅務審計及征部、人力資源部及法律事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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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
是其他業(yè)務支撐部門,包括IT信息部、檔案管理部、軟件開發(fā)部、收入核算部以及內審督查部等,保證整個DGE的有序運行。國家國際審計局(DirectiondeVérificationNationaleetInternationale,簡稱DVIN)則負責大企業(yè)稅務審計方面的工作,與DGE相互協作,密切合作,共享稅務工具和涉稅信息。
2008年,法國成立了隸屬于財政工業(yè)部的公共財政總署(DGFIP),整合了原國家稅務總局(DGI)和國庫總署(DirectionGénéraledelaComptabilitéPublique)的職能,進一步整合稅務機構,為納稅人提供高效的服務,同時為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服務。機構并減之后,保留之前的DGE部門,而不再設置專門的針對大企業(yè)的稅務審計部門,轉向于通過為大企業(yè)納稅人提供更簡便高效的個性化服務來提高他們的遵從度。2016年4月4日起,DGE大企業(yè)IFU專業(yè)團隊也由原來的14個簡化為10個分行業(yè)。
通過不斷完善專業(yè)化管理服務,簡化機構設置,整合征管職能,法國稅務局在保障財政收入的同時,實現了更好的服務納稅人,并降低征稅成本。
參考文獻:
[1].《ComplianceManagementofLargeBusinessTaxGroup,ExperiencesandPracticesofEightOECDCountries》.OECDForumonTaxAdministration.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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