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修改后《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和《發(fā)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施行的溫馨提醒尊敬的納稅人:
您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總局令[2014]3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總局令[2014]37號),以上兩個修訂后的辦法將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F將兩個辦法修改的新舊對照表提供給大家,供學習時參考。
附件:
1、《稅務登記管理辦法修改新舊對照表》
2、《發(fā)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修改條款新舊對照表》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