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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資深會員評審程序加強資深會員重審管理 |
| 發(fā)布時間:2012/12/29 來源: 閱讀次數:2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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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協修訂《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資深會員管理辦法》?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2012年12月25日,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以下簡稱“中評協”)發(fā)布了《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資深會員管理辦法》(2012年12月15日經中評協第四屆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以下簡稱新《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辦法》是對中評協2008年6月25日發(fā)布的《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資深會員管理辦法》(2008年5月20日中評協第三屆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以下簡稱舊《辦法》)的修訂。修訂后的新《辦法》,對于進一步加強資深會員管理工作,促進資產評估行業(yè)健康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舊《辦法》實施以來,為資深會員的申請、評審、重審等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操作依據,對規(guī)范和加強資深會員的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中評協對會員管理工作的推進和整體要求的提升,舊《辦法》顯現出一些問題:一是資深會員的初審程序不夠完善;二是對資深會員的重新審定無明確規(guī)定,不便操作;三是與新發(fā)布的《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管理辦法》(中評協[2012]63號)的相關規(guī)定不相銜接等。因此,修訂舊《辦法》是新形勢下進一步完善資深會員管理的迫切需要。 中評協在認真研究、科學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舊《辦法》進行了修訂。修訂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完善了資深會員評審程序 為了進一步保證資深會員評審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對資深會員的評審程序進行了完善。一是,增加了“中評協受理申請后,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確定初審合格者”的程序。二是,增加了“對擔任省級以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經中評協認定對資產評估行業(yè)或協會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申請人,中評協秘書處可以直接確定為初審合格者”的內容。三是,增加了“中評協秘書處將初審合格者的有關材料,在中評協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中評協秘書處對申請人組織約請面談”的程序。四是,刪除了有關資深會員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任期等內容,該等內容將在資深會員提名委員會的工作職責中予以明確。同時,為了確保資深會員的評審質量,有充足時間履行評審程序,將“資深會員原則上每年評審一次”,修訂為“資深會員原則上每三年評審一次”。 (二)加強了資深會員重審管理 為了加強對資深會員重新審定工作的管理,增加操作性,新《辦法》增加了“資深會員的重新審定”一章。一是,對屬于執(zhí)業(yè)會員和非執(zhí)業(yè)會員、聯系個人會員的資深會員重新審定的條件分別進行了規(guī)定。二是,對資深會員重新審定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了規(guī)定。三是,對資深會員重新審定的程序進行了規(guī)定。 (三)建立了與《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管理辦法》的有效銜接 為了與《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管理辦法》(中評協〔2012〕63號)相銜接,對直接向中評協申請成為資深會員申請人的范圍作出調整。新《辦法》規(guī)定“在中央國家機關、政府相關部門、中央企事業(yè)單位、全國性社會團體以及資產評估研究或教學單位工作,或在特定行業(yè)提供專門化服務,或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qū)評估行業(yè)工作的非執(zhí)業(yè)會員和聯系個人會員,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條件的,直接向中評協申請成為資深會員”。 修訂后的新《辦法》,完善了資深會員的評審程序,加強了資深會員的重審管理,建立了與《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管理辦法》的有效銜接,是會員管理和服務體系不斷創(chuàng)新發(fā)展中的又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對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資深會員管理,提升行業(yè)的社會影響力,推動評估行業(yè)更加科學健康發(fā)展,具有重要、積極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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